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0

SS50.前一章已说

(五)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SS50.前一章已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之中;由于主就是圣言,事实上,祂是圣言的全部,所以可推知,祂尤其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教导并启示人。不过,这些事要按下列顺序来阐述:

⑴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

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

⑶然而,要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只显现给那些被主启示的人。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48

Faith48.当这

Faith48.当这些事和其它类似的事被一个理解力因其宗教而被关闭的人接受时,他在其中进行敬拜的圣殿或教堂,不就好比一个兽穴或地下洞穴吗?在那里,他不知道自己看见的东西是什么。他的宗教不就好比住在一座没有窗户的房子里,其敬拜的声音好比噪音,而不是言语吗?天堂天使不可能与这样的人交谈,因为双方都不懂对方的语言。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17

Faith17.从刚

Faith17.从刚才所述明显可知:仁在它是对良善或功用的情感的程度内而产生作为方法的信,它通过这信可以显示存在;因此,仁与信在履行功用中联合行动;信不是从它自己,而是从仁产生良善或功用;因为信就是处于中间阶段的仁,或运作方法上的仁。所以,信产生良善,如同树结出果实是一个谬论。树不是信,树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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